真馬怒踢寶馬 按喇叭也要分情況
發(fā)布日期:2015-09-24 00:00:00 文章來源: 江蘇交通學習網
近日,江西南昌豐和中大道與廬山南大道交會處,發(fā)生了一起“真馬怒踢寶馬”的交通事故。事故處理的交警表示,寶馬車駕駛員沒讓馬先走,還按喇叭催促,應負全責。可能大家只注意到了,寶馬車司機未禮讓直行這一點,江蘇交通學習網需要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的是,其實很多情況下,是不適合按喇叭提示的。
事故回顧:
事發(fā)時正值上班高峰期,拐彎的寶馬車司機心急之下按喇叭催促前面的電動車趕緊走,不料旁邊一名直行男子牽著的棕馬受到驚嚇,抬起馬蹄對著車右邊的葉子板就是一腳,將葉子板踢癟。雙方對事故原因各執(zhí)一詞,車主認為馬踢了車,馬是全責;馬主認為車主按喇叭嚇到了他的馬,車主才應該賠償他。
結果:按照《交通法》規(guī)定,機動車在駕駛時,拐彎應該避讓直行。所以,寶馬車司機應該讓馬先走。而當時,馬的監(jiān)護人也正牽著馬在路邊走,沒有放任馬到處亂跑,起到了有效監(jiān)管。但是,寶馬車司機不但沒有讓馬先走,還按喇叭催促。而南昌市區(qū)是不允許鳴喇叭的。因此,此次事故由寶馬車駕駛員負全責。
事故啟示:
1、進入路口牢記三原則:禮讓行人、轉彎讓直行、右轉讓左轉。在市區(qū)主要道路開車,需按照交通標志和信號燈行駛。
2、路口發(fā)生碰撞事故如何定責
圖片說明:①A車直行,應讓A車右側的B車先直行,若出事故,A車負主要以上責任。
②B車直行,A車迎面而來欲左轉,應讓B車。若出事故,A車負主要以上責任。
③A車右轉,B車左轉,A車應讓B車先行。若出事故,A車負主要以上責任。
3、不分場合按喇叭不僅形成噪音,還會將不良情緒傳染給其他等候通行的駕駛人,進而引發(fā)爭道搶行,甚至是“路怒癥”。以下六種情形不應隨意按喇叭鳴笛:
①在市區(qū)內使用高音喇叭。
②在醫(yī)院、居民區(qū)、學校附近使用喇叭。
③車輛遇到老、弱、病、殘、孕時使用喇叭。
④鳴笛催促前方車輛提高車速或快速通過人行道。
⑤遇前方或路口有行人、非機動車,不減速、停車避讓不斷按喇叭。
⑥遇堵車或路口擁堵,持續(xù)按喇叭。